五运六气概说
1 五运六气之重要性
《素问天元纪大论》云:“夫五运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万物之纲纪,变化之父母,生杀之本始,神明之府。”意谓根据十天干之五合所推算的五运,由其阴阳之盛衰可以推知万物与人类生命之演变,进而了解其疾病之变化。
因此《内经》论治病法则云:“必先岁气,勿伐天和”,必先了解时间的变化,岁气之盛衰,然后方可与言治病之方。所谓:“不知年之所加,气之盛衰,虚实之所起,不可以为工矣。”可知五运六气之重要性实为中国医学中最重要的一环。
虽然中医史上有很多人批评它的正确性与实用性,例如著有《伤寒舌鉴》的张诞先,他的弟弟名张飞畴,曾著《运气不足凭说》。中云:
“谚云:不谈五运六气,检遍方书何济?所以稍涉医理者,动以司运为务。曷知天元纪等篇本非素问原文,王氏(指王冰)取《阴阳大论》补入经中,后世以为古圣格言,谁敢非之?其实无关于医道也。况论中明言时有常位,而气无必然,犹谆谆详论者,不过穷究其理而已,纵使胜复有常,而政分南北,四方有高下之殊,四序有非时之化,百伐(步)之内,睛雨不同,千里之外,寒暄各异,岂可以一定之法而测非常之变耶?若熟之以资顾问则可,苟奉为治病之法则,则执一不通矣。”
飞畴先生认为五运六气不可靠的理由有:
一、《天元纪大论》、《阴阳大论》等篇为后人所加,非素问原文。
此说固奇,但是证据何在似未明言,且自王冰以来,此数篇即列书中,若非《素问》原文,王冰何会轻率加入?
二、四方有高下之殊,四序有非时之化,百步之内晴雨不同,千里之外寒暄各异:
其实五运六气中所谓六气、五运之变化,并非指气候之寒、温、火、燥之变迁,而是指“气”之变化。燥寒晴雨有形,而气化则无形,是以常见湿雨连绵,而鼻干、目赤、燥金之病迭现之情,此张氏所不知也。此可由“春主风”而春天并无台风,可以得到明证:六气与气候无关。
三、四方虽有晴雨之异,然其气则有同化者。是以每年流感之病,型式四方皆同。西元1910、1917、1920年,全国鼠疫流行之际,一时数省同病,四方同证。可知气化非可以有形之气候论之也。
四、五运六气之学明,则伤寒六经辨证之理明;伤寒六经辨证之理明,则后代因时制宜所定之方剂,可以知其缘由。则金元四大家家之用方不同可以知,实乃运气不同之故。最重要的,能熟习五运六气,则可以预知未来疾病之特性而知所预防,知所变异,不会执今年外感之方以治来年之病。则通权达变,随病立方,可以与言乎上工之境界。
2 五运六气学说发展沿革
五运六气之学说,最主要见于《素问》六十六篇到七十四篇,有:《天元纪大论第六十六》、《五运行大论第六十七》、《六微旨大论篇第六十八》、《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》、《五常政大论第七十》、《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一》、《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》。
另:素问刺法论第七十二、本病论第七十三,亦是五运六气之主要原始资料,但是此二篇在宋王冰注素问前即遣失,不见于王冰注本。故林亿等所见全元起本亦无此二篇,可见散迭已久。
清光绪年间陆懋修《内经运气病释》,其中有《内经遗篇病释》一卷,除了列出《本病论》、《刺法论》二篇原文并加注释外,且考证此二篇之遗迭经过:
“惟宋元符时,刘温舒谓素问运气为治病之要,而以答问纷糅,文辞古奥,读者难知,因为论三十篇,上于朝,末附《刺法》,《本病论》,题曰:《黄帝内经素问遗篇》。其篇虽未入正本,而犹在今道藏中。”
明马仲化谓不知何代为人窃出私传,不转赖有此私传者,而尚得别存乎,至吴鹤皋又不解此篇本是论疫,并不是论寻常温热,遂目以为诞而毁弃之。”
可知此二篇为人私裂,杂入道藏,至宋刘温舒方抄出。
另外,灵枢中,《九宫八风第七十七论》九宫配八节,以八方来风论八种病之理,亦可列入五运六气之范围。五运六气所伤先卫气,是以《岁论第七十九》虽论疟疾,其实亦论卫气循环与一日之中疾病之变化,亦可与《岁露论第七十九》、《卫气第五十二》、《卫气失常第五十九》等三篇并入五运六气范围。
后代有关五运六气之论说大都散见诸书,为医书之一部分。历史上之医学论著大都提过五运六气,例如《陈无择三因方》与《太平圣惠方》《圣济总录》。
近代研究之人,代有才人,各领风骚,而将五运六气运用于伤寒论研究者不多。
3 五运六气学说的基本理论
3.1 干支相合以纪岁气
十干,史记称十母;十二支称为十二子,又简称干支或干枝。
十干首用于商王朝世系之名号,如:
成汤名天乙,其子名大丁、外丙、中壬;其孙名大甲、沃丁;曾孙名大庚、小甲,纣王名帝辛。
从甲起至癸,古用以名日,故名天干。甲日至癸日为一旬。它说明由万物的发生而壮盛、而衰老、而死亡的一个循环。所以《史记律书》云:
“甲者,言万物剖符甲而出也。乙者,言万物生轧轧也。丙者言阳道着明,故曰丙。丁者,言万物之丁壮也。庚者,言阴气庚万物,故曰庚。辛者,言万物之辛生,故曰辛。壬之为言妊也,言阳气任养万物于下也。癸之为言揆也,言万物可揆度,故曰癸。”
配万物之旺相休囚,甲乙配木犹春之生,丙丁配火,犹夏之旺盛,庚辛配金,犹秋之肃杀,壬癸配水,犹冬之含藏。
古人另以之配四季、四方、阴阳、五行。
地支亦然,且干支合为六十甲子,用以纪年岁,故《素问六微旨大论》云:
“天气始于甲,地气始于子,子甲相合,命曰岁立。”天干地支配合四季、四方、五行为:
|
五行 |
水 |
火 |
木 |
金 |
土 |
|
天干 |
壬癸 |
丙丁 |
甲乙 |
庚辛 |
戊己 |
|
四方 |
北方 |
南方 |
东方 |
西方 |
中央 |
|
地支 |
亥子 |
巳午 |
寅卯 |
申酉 |
辰丑 |
阴阳:
天干
|
阴 |
甲 |
丙 |
戊 |
庚 |
壬 |
|
阳 |
乙 |
丁 |
己 |
辛 |
癸 |
地支
|
阴 |
丑 |
卯 |
巳 |
未 |
酉 |
亥 |
|
阳 |
子 |
寅 |
辰 |
午 |
申 |
戍 |
天干地支合为六十甲子,在六十甲子中,天干以应地之五运,地支以应天之六气。天干由甲至戊,五行已循环一周;地支由子至未循环一周。天气与地气的五行皆各循环一周要三十岁。一岁有二十四节气,共七百二十气。故《天元纪大论》:
“天以六为节,地以五为制。同天气者,六期为一周,五岁为一周……五六相合,而七百二十气为一纪,凡三十岁,不及、太过斯皆现矣。”
若要干支完全循环一周则要六十岁,一千四百四十节气。天干主五运之盛衰,地支司六气之变化,则六十甲子为:
|
癸 酉 |
壬 申 |
辛 未 |
庚 午 |
己 已 |
戊 辰 |
丁 卯 |
丙 寅 |
乙 丑 |
甲 子 |
天干 |
|
地支 | ||||||||||
|
癸 未 |
壬 午 |
辛 巳 |
庚 辰 |
己 卯 |
戊 寅 |
丁 丑 |
丙 子 |
乙 亥 |
甲 戍 |
天干 |
|
地支 | ||||||||||
|
癸 巳 |
壬 辰 |
辛 卯 |
庚 寅 |
己 丑 |
戊 子 |
丁 亥 |
丙 戍 |
乙 酉 |
甲 申 |
天干 |
|
地支 | ||||||||||
|
癸 卯 |
壬 寅 |
辛 丑 |
庚 子 |
己 亥 |
戊 戍 |
丁 酉 |
丙 申 |
乙 未 |
甲 午 |
天干 |
|
地支 | ||||||||||
|
癸 丑 |
壬 子 |
辛 亥 |
庚 戍 |
己 酉 |
戊 申 |
丁 未 |
丙 午 |
乙 巳 |
甲 辰 |
天干 |
|
地支 | ||||||||||
|
癸 亥 |
壬 戍 |
辛 酉 |
庚 申 |
己 未 |
戊 午 |
丁 巳 |
丙 辰 |
乙 卯 |
甲 寅 |
天干 |
|
地支 |
3.2 五运之循环
3.2.1 中运
天气在上,地气在下,运居于天地之中,气交之分。天气下降,地气上升,居中的运气亦随之升降,古人为明知运气之升降乃设五运。
以甲己合化土,乙庚合化金,丙辛合化水,丁壬合化木,戊癸合化火的五合关系来计算五运的五行。
所以,《素问天元纪大论》云:
“甲己之岁,土运统之,乙庚之岁,金运统之,丙辛之岁,水运统之,丁壬之岁,木运统之,戊癸之岁,火运统之。”
亦即:甲年己年为土运,乙庚年为金运,丙辛年为水运,丁午壬年为木运,戊年癸年为火运。而天干有阴阳之别,阴主气不足,阳主气有余。因此:
甲年:土气太过,已年:土气不足。
庚年:金气太过,乙年:金气不足。
丙年:水气太过,辛年:水气不足。
壬年:木气太过,丁年:木气不足。
戊年:火气太过,癸年:火气不足。
这十年的运之盛衰是调中运。
3.2.2 主运
中运为一年的气运。然一年之中亦有五行气运之变化,古人分主运与客运以统之。五运乃四时不变之气,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,以五除之,则每一主运合七十三日又五刻。配以二十四节气,由大寒日起运,则得下表:
|
期间 |
七三日另五刻 |
七三日另五刻 |
七三日另五刻 |
七三日另五刻 |
七三日另五刻 |
|
起时 |
大寒 |
春分后十三日起 |
芒种后十日起 |
处暑后七日起 |
立冬后四日起 |
|
五行 |
木 |
火 |
土 |
金 |
水 |
|
运次 |
初运 |
二运 |
二运 |
四运 |
终运 |
为了演算此五运之盛衰,古人以五音建运,太少相生、五步推运的方法演算:
(1)五音建运
五音为角、徵、宫、商、羽,各配以五行则得出下表∶
|
音 |
角 |
徵 |
宫 |
商 |
羽 |
|
地 五行 |
木 |
火 |
土 |
金 |
水 |
故《素问阴阳应象大论》云:
“在地为木,在音为角,在地为火,在音为徵,在地为土,在音为宫,在地为金,在音为商,在地为水,在音为羽”。而一年之气始于木,四季之气相生。
因之∶
初运木为角,二运火为徵,三运土为宫,四运金为商,五运水为羽。
此五运怡好相生,即:角木生徵火,徵火生宫土,宫土生商金,商金生羽水,配节气,以成四季。
即:角木为春,徵火、宫土为夏、商金为秋、羽水为冬。夏有本夏与季夏之别,故中医温病学于夏病有暑温、湿温之别,暑温为火病,湿温为温土之病。
(2)太少相生
太为有余,少为不足,太少配十干反复相生,阴生于阳,阳生于阴。即∶
甲为土太过,属之太宫,己为土不足,属之少宫。
庚为金太过.属之太商,乙为金不足,属之少商。
丙为水太过,属之太羽,辛为水不足,属之少羽。
壬为土木过,属之太角,丁为木不足,属之少角。
戊为土火过,属之太徵,癸为火不足,属之少徵。
而太少之相生,亦依五行之循环。即∶
甲太宫阳土生乙少商阴金,乙少商阴金生丙太羽阳水,丙太羽阳水生了少角阴木,丁少角阴木生戊太徵阳火,戍太徵阳火生己少宫阴土,己少宫阴土生庚太商阳金,庚太商阳金生辛少羽阴水,辛少羽阴水生壬太角阳木,壬太角阳木生癸少徵阳火,癸少徵阳火又生甲太宫阳土。如此循环无端,如下表∶
|
|
甲 |
||
